以下文章来源于风湿界 ,作者风湿界
经过漫长的等待,美国风湿病学会(ACR)新版类风湿关节炎(RA)治疗指南终于在近日正式发表了。今天先来了解新版指南中的基本原则和RA初始治疗的相关建议。有关治疗未达标时的用药调整、达标后药物的减停以及特殊人群的治疗,且听下回分解。
新版ACR RA指南共总结了44条建议(7条 “强烈建议” 和37条 “有条件建议”)。“强烈建议” 和 “有条件建议”都要求获得70%以上的专家组投票支持。“强烈建议” 指专家组对于这条建议“给临床实践中的多数患者带来的预期获益大于风险”非常有信心。反之,“有条件建议” 则是专家组对潜在获益大于风险的信心不那么充分。
这些建议有关:①改善病情抗风湿药物(DMARDs)的应用,包括传统合成DMARDs(csDMARDs)、生物类DMARDs(bDMARDs)和靶向合成DMARDs(tsDMARDs);②糖皮质激素的应用;③DMARDs在某些高危人群中的应用(如肝病、心衰、淋巴增生性疾病,既往严重感染和非结核分支杆菌性肺病)。有关疫苗接种和非药物干预的内容将在未来的指南更新中覆盖。
指南中的一些基本原则、定义和前提列于表1。和2015版指南不同,此次的治疗建议不再区分早期或晚期RA病程,这是因为在进行治疗决策时,当前的疾病活动度、既往治疗史以及共病,在多数情况下比病程更重要。但早期诊断和治疗与预后改善有关,因此是贯穿于RA管理始终的重要原则。和其他学会的RA指南一样,ACR指南也强调,应根据患者的价值观、治疗目标、倾向和共病等,通过共同决策来开展个体化的治疗。
DMARD初治患者的初始治疗(表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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